沪杭高速公路临平段改建工程(保通便道)交工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 来源:牵翼资讯
- 时间:2019-09-10 10:13
- 728
- 检测招标
沪杭高速公路临平段改建工程(保通便道)交工质量检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沪杭高速公路临平段改建工程(保通便道)已由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余发改临新﹝2019﹞13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业主为杭州余杭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也为本项目的发包人(下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交工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沪杭高速公路临平段改建工程即把临平段现状沪杭高速公路中心线整体往南平移约50m,平移后与老路净距约5~10m,走向基本与现状沪杭高速公路平行,路线从海宁段的京杭运河二通道段的起点开始往南偏,至K9+197(现状沪杭高速公路桩号K9+544)开始全部偏离出原高速公路范围,全线采用高架桥梁依次跨越东湖南路、东湖快速路、余杭互通(迁改),南大街、迎宾路(改地面)、东西大道后,又偏回与沪杭高速公路相接,终于杭浦高速分离桥附近,设计终点桩号K12+137(现状沪杭高速公路桩号K12+584),路线全长约3.04公里,并对现状余杭互通进行迁改,使其与东湖快速路交通具有转换功能。
在项目实施期间,为了沪杭高速公路的保通,在现状沪杭高速公路的北侧设置保通便道1处,保通便道从迎宾路跨线桥西侧约50m开始,与沪杭高速公路顺接,起点桩号K0+000(对应现状高速公路桩号K11+400),路线沿现状沪杭高速北侧往西南布设,总体走向基本与沪杭高速公路平行,跨越乔司港后,以分离式路基跨过中沙河、下穿杭浦高速,终于杭浦高速跨线桥西侧约300m,与沪杭高速公路顺接,终点桩号K1+622.341(对应现状高速公路桩号K12+500),保通便道全长约1.622公里。保通便道设中桥111.4m/2座(上部结构均采用13m预应力混凝土桥面连续空心板,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台,桩基础),涵洞8道(含老路拼宽需加长的涵洞)。
2.2技术标准
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5.5m,分离式路基宽度12.75m。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即第JC01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本项目沪杭高速公路临平段改建工程(保通便道)路基、路面、桥涵(含荷载试验)、交通安全设施、机电等工程的交工实体质量检测、外观检查,出具工程实体检测、外观检查报告,并配合发包人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检测频率按《浙江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实施细则(试行)》(浙交〔2013〕22号)规定执行。具体检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表。
2.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交工检测报告经主管质监部门备案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10日~9月12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杭州市余杭区时代广场1号B座616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章)、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报名。
4.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3000元整。
户名:杭州临平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帐号:1202083109900484141
开户行:工行余杭支行形式:银行汇票或电汇或网银(拒收现金,以现金缴款方式交付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作无效标论处),各投标单位请在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缴款凭证复印件交至招标人本部(时代广场B座617室)登记或将电子版发至214686489@qq.com并备注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开标现场至招标人代表处领取收据。不得以分公司名义缴纳。开标时请投标单位携带退保证金收据(备注银行账号),开标结束后交予招标人代表。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hggzy.com.cn)、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yuhang.gov.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余杭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余杭临平时代广场1号楼B座616
邮编:310000
电话:0571-86156190
传真:0571-86156190
联系人:方女士
招标代理: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中山北路632号越都商务大厦1303室
邮编:310014
电话:0571-85867390
传真:0571-86727563
联系人:赵精莉
电子邮箱:137238226@qq.com
招标人:杭州余杭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9日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注:投标人必须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表“(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计量认证证书及参数的清晰扫描件或复印件。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2、上述资料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注:1、本表所要求的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必须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表“(二)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1)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或中标通知书);(2)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质量监督部门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如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中未注明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的检测内容,投标人还应提供经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质量监督部门或发包人)确认的有关数据信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工程规模的解释顺序为: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2、以上所有人员均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认可。注:1、本表所要求的人员资格标准,投标人必须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表“(五)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后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职称证书、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证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公开信息打印件、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人员信用评价结果个人扣分查询结果等复印件。
3、对业绩有要求的,本表后还应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的复印件,或项目业主、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上材料中应体现人员的姓名和任职。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等职务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1、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等职务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自证或外证材料。
相关资讯
- 买卖证书不可取!虚假认证定被罚!2023-11-03
- 一图看懂《普陀区支持数字化转型发展实施意见》2022-02-07
- 促进会成立临港工作站,与港城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2021-11-25
- 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检验检测行业做优做强的指导意见2021-10-11
- 12项经济数字化转型重点专项公布!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四梁八柱”构建成型2021-08-17
- 市场监管总局:严把这类产品检验检测关2021-01-29
- 市场监管总局:进口冷链食品无核酸检测报告不得上市2020-12-02
最新文章
排行榜
牵翼精选
-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606号|
- 沪ICP备17016209号|
- Copyright©2015-2022 牵翼网络qwings.cn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