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检测
4.1 受检桩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70%,且不应低于15MPa;尚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1)采用率定法确定仪器系统延迟时间;
(2)计算声测管及耦合水层声时修正值;
(3)在桩顶测量各声测管外壁间净距离;
(4)将各声测管内注满清水,检查声测管畅通情况;换能器应能在声测管全程范围内正常升降。
4.2 现场平测和斜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发射与接收声波换能器应通过深度标志分别置于两根声测管中;
(2)平测时,声波发射与接收声波换能器应始终保持相同深度(图a);斜测时,声波发射与接收换能器应始终保持固定高差(图b),且两个换能器中点连线的水平夹角不应大于30°.
(3)声波发射与接收换能器应从桩底向上同步提升,声测线间距不应大于100mm;提升过程中,应校核换能器的深度和校正换能器的高差,并确保测试波形的稳定性,提升速度不宜大于0.5m/s;
(4)应实时显示、记录每条声测线的信号时程曲线,并读取首波声时、幅值;当需要采用信号主频值作为异常声测线辅助判据时,尚应读取信号的主频值;保存检测数据的同时,应保存波列图信息;
(5)同一检测剖面的声测线间距、声波发射电压和仪器设置参数应保持不变。
4.3 在桩身质量可疑的声测线附近,应采用增加声测线或采用扇形扫测(下图)、交叉斜测、CT影像技术等方式,进行复测和加密测试,确定缺陷的位置和空间分布范围,排除因声测管耦合不良等非桩身缺陷因素导致的异常声测线。采用扇形扫测时,两个换能器中点连线的水平夹角不应大于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