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纺织品服装
产品按最终用途分为以下3种类型:
- 婴幼儿纺织产品: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
- 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在穿着或使用时,产品的大部分面积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的纺织产品。
- 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在穿着或使用时,产品不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或仅有小部分面积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的纺织产品。
基本安全技术要求
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 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其中窗帘等悬挂类装饰产品不考核耐汗渍色牢度。
婴幼儿纺织产品必须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婴幼儿用品”字样。其他产品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所符合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类别(例如,A 类、B类或C类)。产品按件标注一种类别。
注:一般适用于身高100cm 及以下婴幼儿使用的产品可作为婴幼儿纺织产品
A类产品 1件成衣
B类或C类产品 1件成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