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北京市 大兴区
收藏机构国家卫生部门明确规定:供水责任单位应定期检验水质并登记检验结果,水质检测工作,应当由具有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承担。
1.采样点设置在原水入口、设备出水口、出水末梢水。
2.水质检验项目:
(1) 必测项目:色度、pH、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硫酸盐、氯化物、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挥发酚类、耗氧量、总硬度、铁、锰、铜、铅、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
(2) 选测项目:必要时可以根据水箱类型、消毒方式等因素加测相关检验项目及消毒副产物。
3.监测频次:每年检验一次。
4.参照标准: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5.检测方法
GB/T 5750.1-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总则
GB/T 5750.2-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水样的采集和保存
GB/T 5750.3-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水质分析质量控制
GB/T 5750.4-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GB/T 5750.5-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无机非金属指标
GB/T 5750.6-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
GB/T 5750.11-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消毒剂指标
GB/T 5750.12-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微生物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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