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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水务局2019年度排水水质检测招标公告

  • 来源:牵翼资讯
  • 时间:2019-06-24 17:59
  • 680
  • 检测招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闵行区水务局2019年度排水水质检测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会展会务业务相关的经营范围;(2)具有有效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CMA),具备附表1中所列监测项目和分析方法的资质;(3)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闵行区水务局2019年度排水水质检测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621-246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19-4074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有资质能力的供应商积极有效地参与闵行区水务局2019年度排水水质检测项目。(2)项目预算及招标上限价:本项目预算为:72万元;采购上限价为:72万元(国库资金:72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注: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上限价,超出此价,评审时将被作为无效标。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闵行区庙泾路88号,根据采购人要求。

    6、交付日期:2019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根据采购人要求。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720000.00元(国库资金:72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6-24 15: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7-01 15: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供应商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公章);4、具有有效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CMA),具备附表1中所列监测项目和分析方法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6-24 15:00:00至2019-07-01 15: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同时需携带上述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1405室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合格投标人,才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磋商文件(同时领取纸质磋商文件)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投标。资料费: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7-04 15: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年07月04日15: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1206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1206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纸质磋商文件(1正2副)。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1)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持网上投标回执(加盖公章);(2)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3)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按照上海市财政局对电子招标的要求自行完成调试)请供应商携带上述资料及设备出席开标仪式。

      七、其他事项

     备注: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供应商公司页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报名时需上传上述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闵行区庙泾路88号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1405室
    邮编:201100邮编:200030
    联系人:俞凌燕联系人:顾雯婷
    电话:54130951电话:13916211794
    传真:/传真:63219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