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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2期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时间:2019-02-27 10:16
  • 582
  • 食品检测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3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39号)、《关于2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40号)、《关于2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43号)涉及本市10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1号店(经营者为上海京东才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1号店(网站)销售的林道斯哈尔滨风味红肠

      (一)食品名称:林道斯哈尔滨风味红肠;商标:林道斯;规格型号:150g/袋;生产日期:2018.7.26;标称生产企业:佳木斯市哈尔香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

      (二)经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实际销售者为天津瑞佳讯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天津),现已将案件移交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办理。同时责令上海京东才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停售、下架和召回不合格食品并限期提供整改报告。

      二、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施正威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黑鱼

      (一)食品名称:黑鱼;商标:/;规格型号:散装;生产日期:2018.7.31;标称生产企业:/;不合格项目:孔雀石绿。

      (二)经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调查,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施正威水产品经营部销售上述黑鱼的情况为:进货2公斤,销售2公斤,库存0公斤。

      (三)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施正威水产品经营部销售上述不合格黑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已将该案件线索移交给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

      三、上海惠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乡村土鸡蛋和长缸豆(豇豆)

      (一)食品名称:乡村土鸡蛋;商标:喜中缘;规格型号:12枚/袋;生产日期:2018.7.20;标称生产企业:江苏兴化市忠诚禽蛋;不合格项目:氟苯尼考。

      食品名称:长缸豆(豇豆);商标:/;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18.7.31;标称生产企业:/;不合格项目:水胺硫磷。

      (二)经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调查,上海惠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上述乡村土鸡蛋的情况为:进货10袋,销售10袋,库存0袋。

      上海惠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上述长缸豆(豇豆)的情况为:进货8公斤,销售8公斤,库存0公斤。

      (三)上海惠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上述不合格乡村土鸡蛋和长缸豆(豇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在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采取主动召回措施,履行了索证索票义务,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拟对上海惠多超市有限公司予以减轻处罚,处人民币5000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34.66元。

      四、上海连慧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鲜草鸡蛋

      (一)食品名称:鲜草鸡蛋;商标:火凤鸟;规格型号:15枚(≥640g)/盒;生产日期:2018.7.27;标称生产企业:江苏省兴化市灿灿家禽养殖合作社;不合格项目:氟苯尼考。

      (二)经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调查,上海连慧超市有限公司销售上述鲜草鸡蛋的情况为:进货10盒,销售10盒,库存0盒。

      (三)上海连慧超市有限公司销售上述不合格鲜草鸡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在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采取主动召回措施,履行了索证索票义务,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拟对上海连慧超市有限公司予以减轻处罚,处人民币5000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19.6元。

      五、上海萦宛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蜜桔

      (一)食品名称:蜜桔;商标:/;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18.8.3;标称生产企业:/;不合格项目:氧乐果。

      (二)经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调查,上海萦宛超市有限公司销售上述蜜桔的情况为:进货21.5公斤,销售21.5公斤,库存0公斤。

      (三)经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对上海萦宛超市有限公司现场进行调查,当事人2018年8月3日经营的蜜桔是2018年7月29日购进的,2018年8月3日当天没有购进蜜桔,也没有销售生产日期为2018年8月3日的蜜桔,且当事人索证索票齐全。故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拟不对上海萦宛超市有限公司予以处罚。

      六、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宁波)有限公司和义大道店销售的标称逸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进口的大不列颠鱼肉味薯片(膨化食品)(原产国:英国)

      (一)食品名称:大不列颠鱼肉味薯片(膨化食品);商标:/;规格型号:150g/袋;生产日期:2017.9.25;标称生产企业:逸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进口商);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二)经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调查,逸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经销上述大不列颠鱼肉味薯片(膨化食品)的情况为:进货416箱(共计748.8公斤),销售416箱(共计748.8公斤),库存0箱。

      (三)经调查,逸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可以提供大不列颠鱼肉味薯片(膨化食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相关发货证明材料,逸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没有直接将上述不合格薯片产品销售给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宁波)有限公司,故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拟不对逸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予以处罚。

      七、天猫伊淘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上海伊淘实业有限公司)在天猫(网站)销售的纯花生酱

      (一)食品名称:纯花生酱;商标:奇泰瑞;规格型号:200g/瓶;生产日期:2018.8.1;标称生产企业:江苏融海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黄曲霉毒素B1。

      (二)经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调查,上海伊淘实业有限公司销售上述纯花生酱的情况为:进货120瓶,销售120瓶,库存0瓶。

      (三)上海伊淘实业有限公司销售上述不合格纯花生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上海伊淘实业有限公司处人民币5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316元。

      八、1号店旺通休闲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浙江旺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1号店(网站)销售的猕猴桃干

      (一)食品名称:猕猴桃干;商标:/;规格型号:100克/袋;生产日期:2018.8.2;标称生产企业:金华口口福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亮蓝。

      (二)经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管局对1号店平台运营方上海京东才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调查,“1号店旺通休闲食品专营店”为浙江旺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1号店平台的入驻商家。上海京东才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能够提供浙江旺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履行了对上述不合格食品的进货查验义务。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上海京东才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停售、下架和召回不合格食品,并限期提供整改报告。

      九、天猫篱胧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上海篱胧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站)销售的爽口含片(陈皮味)

      (一)食品名称:爽口含片(陈皮味);商标:都市牧场;规格型号:45克(约63粒)/瓶;生产日期:2017.8.21;标称生产企业:广东新乐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糖精钠(以糖精计)。

      (二)经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调查,广东新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爽口含片(陈皮味)在生产中未主动添加糖精钠,产品检出糖精钠系原料带入所致,该情况符合GB2760-2014中规定的带入原则,且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未行政立案。故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依据《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撤案。

      十、上海运芝食用菌有限公司生产的运芝牌破壁灵芝孢子粉颗粒

      (一)食品名称:运芝牌破壁灵芝孢子粉颗粒;商标:运芝牌;规格型号:1g/包;生产日期:2018.2.5;标称生产企业:上海运芝食用菌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

      (二)经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管局调查,上海运芝食用菌有限公司生产上述运芝牌破壁灵芝孢子粉颗粒的情况为:生产314盒,销售314盒,无库存。

      (三)上海运芝食用菌有限公司生产上述不合格运芝牌破壁灵芝孢子粉颗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上海运芝食用菌有限公司处人民币5.5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75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