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的检测
采样
采样费用根据所在区域和采样点数商议。
根据标准C/J 313-2009,在生活垃圾产生源设置采样点应根据所调查区域的人口数量确定最少采样点数(见表1)并根据该区域内功能区(表2)的分布、生活垃圾特性等因素确定采样点分布。
表1 人口数量与最少采样点数
表2 功能区分类
采样的基本要求
a)应结合现场环境条件选择不同的采样方法;
b)采样应避免在大风、雨、雪等异常天气条件下进行;
c)在同一区域有多点采样点时,宜尽可能同时进行;
d)采样的全过程应详细记录;
e)采样应注意现场安全。
一次样品
对生活垃圾进行分选、破碎、缩分后得到的样品。用于物理组分和含水量等分析。
二次样品
对已完成生活垃圾物理组分和含水量分析的一次样品的各个物理组分进行缩分、粉碎、研磨、混配后得到的样品。用于生活垃圾可燃物、灰分、热值和化学成分等项目分析。
生活垃圾物理组成分类
可燃物
生活垃圾经800-850摄氏度高温燃烧、灰化冷却后所减少的重量。
灰分
生活垃圾经800-850摄氏度高温燃烧、灰化冷却后的残留物。
化学分析
根据测定要求选择二次样品,按下表的项目和方法进行测定。
注意事项
1、如果要获得干基的结果,需鉴定分析水分,如果要获得收到基的结果,还需鉴定全水分;
2、节假日加班及平常加班加急费另算;
3、如有恶臭等异常状态的样品检测费面议;
4、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分拣,检测价格面议;
5、以上项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
6、服务周期仅供参考,根据实际项目而定。
根据项目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