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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2016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开始报名

  • 来源:牵翼资讯
  • 时间:2016-12-19 17:23
  • 175
  •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及国家认监委《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要求》的规定,为加强本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的队伍建设,提升评审能力,优化评审资源,更好服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上海市质监局现组织开展2016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的报名工作,欢迎各位专家报名。

    报名有关事项:

    一、

    报名基本要求

    本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是经上海市质监局组织考核确认,取得评审员证号,并受市质监局委托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评审的专业人员。申请评审员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水平的技术职称。

    二、从事检验检测或者相关管理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

    三、熟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相关法律法规,能够运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开展评审工作。

    四、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

    五、具有良好语言表达和交流能力,能进行计算机操作,能使用资质认定评审相关的软件系统。

    六、有足够的时间参加评审和培训工作,服从评审任务安排。

    七、无违法违规记录,无不良行业从业记录,遵守评审公正性和保密性要求。

    二、

    报名评审领域

    按照本市检验检测评审需求,鼓励从事下列领域检验检测领域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积极报名:

    化妆品、农牧渔林 、纺织、轻工、医药、医疗器械、电子电气、材料、化工、机械、能源、交通、消防、司法鉴定、公安刑事鉴定、防雷、特种设备等。

    三、

    报名流程

    有意报名参加评审工作的人员,请将《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新评审员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并附上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一张,在2016 12 31日前将书面版寄送到市质监局业务受理中心。

    报名材料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市质监局组织的评审员考核(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

    其他事项

    一、报名需要有所在单位的推荐意见;如果是已退休的人员,需要有相关行业协会或技术委员会提供推荐意见。

    二、报名表中所列学历和检验检测相关经验,请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在审核材料时能较快通过。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凯

    联系电话:021-64857495

    传真电话:021-64854610

    邮寄地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受理中心,徐汇区宜山路728

    邮编:200233

    邮箱:Shenhebu@shzj.gov.cn

    (信息来源:国家认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