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利浦产品质量问题上黑榜,一企业产品无3C认证被处罚
- 来源:牵翼资讯
- 时间:2017-11-21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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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利浦
- 3c
近年来我国CCC认证产品范围一直在调整,相关部门也加强了监管力度,以下两案例均属于强制认证产品违规,请相关企业注意。
飞利浦两款电源转换器曝出质量问题,工商局点名批评 近日上海质监部门对于上海市生产、销售和电商平台销售的20批次带USB接口的插线板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查,并被检查出8批次为不合格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标称广州市昊达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飞利浦延长线插座和标称沃科声(上海)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飞利浦电源转换器这两款产品均登上黑榜。而这两款插座都存在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绝缘穿透距离项目不合格。
一企业产品未取得3C认证被质监局处罚 近日,美易在线发布公告称, 11 月 15 日,公司子公司厦门木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薯科技”), 收到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书显示,2017年8月17日,根据举报,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对木薯科技进行检查。执法人员查询到公司销售型号为 TJ-9403 的木薯蒸脸美容仪的销售记录并提取相关的销售凭证。现场无法提供上述木薯蒸脸美容仪(面部桑那器)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执法人员通过中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也未查询到木薯科技取得上述产品的 3C 认证证书。木薯科技行为属销售未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木薯蒸脸美容仪(面部桑那器)。经立案调查,木薯科技在网上销售的木薯蒸脸美容仪(面部桑那器)是委托漳州万利达生活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木薯科技和漳州万利达生活电器有限公司至今还未取得木薯蒸脸美容仪(面部桑那器)的 3C 认证证书。
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定厦门木薯公司销售未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木薯蒸脸美容仪(面部桑那器)行为,违反了《厦门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拟依据《厦 门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给予如下处理:责令在获证前停止销售,没收销货款 31,437.00 元,并处货值一倍罚款51,612.00 元,以上罚没款共计83,049.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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