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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检测机构为挣60元 被罚30万

  • 来源:牵翼资讯
  • 时间:2018-04-24 14:26
  • 169
  • 检测机构
  • 去年年底,天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对天津市公交四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在较短时间内两次检测津LN8376车辆的检测数值变化非常大,氮氧化物检测数值从2216降到23。经证实,该单位的行为属于伪造排放检测结果,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依法通过计量认证,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实现检验数据实时共享。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其负责人对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2018年初,东丽区环保局对该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同时东丽区环保局对该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30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60元。